译文
有功有德众诸侯,天赐你们莫大福。给我恩惠也无量,子孙长保此福祥。莫在你国铸大错,一心尊崇周君王。
感念你们立大功,继续立功又弘扬。国强莫过有贤才,四方才会来归降。先祖伟大在美德,诸君应当为榜样。先王典范永不忘!
注释
烈:武功。一说“光明”。文:文德。
辟(bì)公:指助祭诸侯。
锡(cì):赐。兹:此。祉(zhǐ):福。
惠:爱。一说“顺”。无疆:无穷。
保:守住。
封:大。靡(mí):累,罪恶。一说“封”指专利敛财,“靡”指奢侈。
崇:立。一说“尊重”。
戎:大。
《周颂·烈文》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。全诗共十三句,不分章,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:前四句和后九句。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。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致:不仅赐予周王福祉,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。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,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,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,感谢其为建立、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,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,荣耀非常,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。
但是,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,对诸侯仅有安抚,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,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,使诸侯生敬畏之心。后九句以“无”领起,这个“无”通“毋”,释“
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,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,《周颂·烈文》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烈文》,成王即政,诸侯助祭也。”其作者可能是周成王姬诵或周公姬旦。
经
十有一年春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
夏五月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
秋七月,葬郑庄公。
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突归于郑。郑忽出奔卫。
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,盟于析。
公会宋公于夫钟。
冬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
传
十一年春,齐、卫、郑、宋盟于恶曹。
楚屈瑕将盟贰、轸。郧人军于蒲骚,将与随、绞、州、蓼伐楚师。莫敖患之。鬥廉曰:“郧人军其郊,必不诫,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。我以锐师宵加于郧,郧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斗志。若败郧师,四邑必离。”莫敖曰:“盍请济师于王?”对曰:“师克在和,不在众。商,周之不敌,君之所闻也。成军以出,又何济焉?”莫敖曰:“卜之。”对曰:“卜以决疑,不疑何卜?”遂败郧师于蒲骚,卒盟而还。郑昭公之败北戎也,齐人将妻之,昭公辞。祭仲曰:“必取之。君多内宠,子无大援,将不立。三公子,皆君也。”弗从。
夏,郑庄公卒。
初,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,庄公使为卿。为公娶邓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于郑庄公,曰雍姞,生厉公。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,故诱祭仲而执之,曰:“不立突,将死。”亦执厉公而求赂焉。祭仲与宋人盟,以厉公归而立之。
秋九月丁亥,昭公奔卫。己亥,厉公立。